遷安人看過來!漲價、囤藥等行為,最高可罰500萬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 2022-12-10 08:15:40
閱讀:5484近日,由于疫情政策的調整,抗疫開啟新篇章。遷安市民在為政策調整而鼓舞,同時也紛紛做起了預防疾病的準備,人們在各大平臺購買必要的醫(yī)療藥品和用品價格,能不能買到,能買到哪些,價格怎么樣,是每一個老百姓在生活中關心的問題。
然而近期,小編實地走訪多家藥店,發(fā)現:隨著關于進一步優(yōu)化落實疫情防控的通知發(fā)布,多種藥物及用品出現銷售熱潮,零售終端銷售渠道均出現一定程度的漲價。
感冒藥、退燒藥、抗原檢測盒等相關物品紛紛脫銷。這一現象也引發(fā)網友熱議:
針對這一情況
近日
唐山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積極響應
發(fā)布《關于醫(yī)療藥品及用品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》
進一步規(guī)范醫(yī)療藥品及用品價格行為
嚴厲打擊囤積居奇
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
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、
醫(yī)療藥品及用品價格秩序
一起來看看與遷安人生活息息相關的這件事——
告誡書中明確指出:
唐山市各醫(yī)藥用品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(guī)定》《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(guī)定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自覺維護藥品市場價格秩序,積極履行社會責任;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機大幅提高醫(yī)療藥品及用品的銷售價格,不得囤積居奇、哄抬物價、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漲價謠言;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,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;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(guī)定的,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;有價格欺詐行為的,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;對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哄抬價格,囤積居奇,推動商品價格過快、過高上漲行為的,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;對相互串通,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,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。
嚴格執(zhí)行《藥品流通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,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;不得以搭售、買藥品贈藥品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公眾贈送處方藥或者甲類非處方藥。
同時,全市各級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醫(yī)療藥品及用品價格監(jiān)督檢查和巡查工作,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、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。
唐山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提醒:若發(fā)現上述價格違法行為,請保存好相關證據,并撥打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。
在此,小編提醒各位遷安市民:
注意防護、適度鍛煉
切忌盲目囤積藥物
科學看待、合理防疫
才是“特效藥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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