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事逃逸、無證駕駛!遷安多名司機被拘留15天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 2022-01-11 08:17:28
閱讀:45453駕車在路上行駛難免有不小心的時候
比如撞上隔離護欄、與其他車輛發(fā)生剮蹭等
那么問題來了
事故發(fā)生后,是否可以一走了之呢?
答案當然是:不行!
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
應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情況
及時撥打報警、急救電話,并保護好現(xiàn)場
但總有個別司機
駕車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選擇飛速溜走
企圖逃避法律責任
遷安有多位市民因肇事逃逸被拘留
更有甚者無證駕駛
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
01
2021年11月4日,邢某駕駛冀B號小客車在遷安市某地由西向東行駛時,與于某某停放的冀B號轎車發(fā)刮碰,造成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,后邢某駕車逃逸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邢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02
2021年11月13日,王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冀B號車在遷安市某地由西向東行駛時與水泥塊和熱力管道相撞,造成熱力管道損壞的交通事故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03
2021年11月27日,黃某駕駛無號牌電動四輪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遷安市某地時,與前方步行的李某某相撞,造成李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,肇事后黃某駕車逃逸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黃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04
2021年11月28日,趙某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由西向東行駛時,與由北向南的張某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相撞,造成張某某受傷、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 ,公安機關對趙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05
2022年1月1日,裴某某駕駛冀B號轎車由西向東行駛時,與由東向西步行的陳某某相撞,肇事后裴某某駕車逃逸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裴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06
2022年1月1日23時51分許,在102國道遷安市沙河驛鎮(zhèn)某村村東,牛某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時,將路上躺著的陳某某碾壓,后牛某某駕車逃逸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、第二款之規(guī)定,公安機關對牛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。
普法小課程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:
(一)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、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;
(二)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、暫扣的人駕駛的;
(三)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構(gòu)成犯罪的;
(四)機動車行駛超過規(guī)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;
(五)強迫機動車駕駛?cè)诉`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,造成交通事故,尚不構(gòu)成犯罪的;
(六)違反交通管制的規(guī)定強行通行,不聽勸阻的;
(七)故意損毀、移動、涂改交通設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構(gòu)成犯罪的;
(八)非法攔截、扣留機動車輛,不聽勸阻,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(chǎn)損失的。
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、第四項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;有第一項、第三項、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,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。
小編再次提醒廣大市民
謹慎駕駛、安全第一
發(fā)生交通事故及時報警
車輛肇事千萬不能選擇逃逸
“跑路”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
法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
無論肇事者“逃得多遠”
警察同志都會將其“捕”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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