遷安官寨一村民焚燒雜草罰款500元,村干部連帶被罰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 2020-11-22 16:30:00
閱讀:18114近年來國家不斷出臺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,禁止露天焚燒秸稈、垃圾,遷安也一再強調,嚴禁露天焚燒,但還是有個別村民存在僥幸心理,在口糧田焚燒雜草,不僅自己被罰款500元,相關責任人也一并被處罰!
2020年11月12日下午,官寨村村民邢某某在自家口糧田焚燒雜草時被街道工作人員巡查發(fā)現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》第119條規(guī)定,楊店子街道辦事處綜合行政執(zhí)法隊對放火人邢某某做出罰款500元的處罰決定;另據《楊店子街道秸稈、垃圾禁燒工作處置及問責辦法》規(guī)定,楊店子街道紀工委決定對官寨村網格員扣發(fā)基礎工資500元,通報批評一次;對官寨村書記韋某某扣發(fā)基礎工資300元。

請廣大市民務必遵守法律、法規(guī)要求,切勿露天焚燒秸稈、垃圾!不要為了自己方便以身試法,切實做到“不點一把火,不冒一處煙”,保護我們的綠水藍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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