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窗拋物惹人厭 不文明現(xiàn)象臟了誰的臉?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李賀娟 2017-02-27 16:44:21
閱讀:2359遷安信息港消息:遷居樓房本是為了享受更好的生活環(huán)境,不想卻有業(yè)主隔窗扔垃圾。停車位上的愛車屢遭到垃圾“襲擊”,讓車主很犯愁。
據(jù)一位市民反映,買房時為了停車方便,花錢購買了地上停車位。本想這樣愛車可以穩(wěn)穩(wěn)當當有個“家”,不想愛車卻是屢遭垃圾“襲擊”,這讓他感到百般無奈。
“菜湯、米湯、爛菜、爛水果、煙頭等生活垃圾,沒完沒了,家里就沒有垃圾桶嗎?”該市民講述,雖然多次有此遭遇,但因未能找到“罪魁禍首”也只能自認倒霉,“只能去找找物業(yè)看看能不能換個停車位了”,該市民百般無奈道。
與這位市民一樣,不少車主曾遭遇類似情況,“我抓到過幾次,帶著油的臟水、爛菜葉,是一位歲數(shù)大的老太太扔的,但是拿她也沒什么辦法,都不敢深說,”隔窗拋物雖然讓人氣惱,甚至讓人擔憂因此可能導致的意外事故,但或因顧著鄰里情面、或難尋“禍首”,這種情況仍經常在小區(qū)上演。
據(jù)了解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第八十七條規(guī)定,“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,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,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,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”。也就是說,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,涉事高層建筑全體住戶均存在加害可能性,應承擔補償責任。
隨著城市的不斷發(fā)展,樓房越來越高,人口密度越來越大,住戶隔窗扔東西很有可能砸到人或他人的財物,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,在此還望仍在隔窗拋物的住戶能夠提高自身素質,以免給自己和他人帶來麻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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