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到三年詐騙50余萬元 這個人真是坑人不淺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李賀娟 2017-02-06 15:20:21
閱讀:2998遷安信息港消息:男子多次行騙,不到三年竟然詐騙他人50余萬元,讓人震驚。但這樣的事卻真真實實的發(fā)生在遷安。目前此案已由遷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。
據(jù)了解,男子周某某,于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,作案6起,詐騙金額共計557700元。經審理查明:
1、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能給李某甲對象王某乙找工作、給其父親治病、處理交通事故等理由多次騙取李某甲、王某乙21000元,后退還6000元。
2、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給自己治病、給其父親治病、能給邰某甲找工作、給單位領導送禮、其在廣場君府安裝監(jiān)控的工程款下來要交稅等理由多次騙取邰某甲、邰某甲父親邰某乙、母親王某甲405000元。
3、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能給邰某甲姐夫張某某辦駕駛證、給其父親治病等理由多次騙取張某某30500元。
4、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給其父親治病、其在廣場君府安裝監(jiān)控的工程款下來要交稅等理由多次騙取李某乙30000元。
5、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給其父親治病、朋友向其借錢等理由多次騙取梁某某57200元。
6、2016年4月,被告人周某某謊稱給其父親治病為由騙取馬某某20000元。
遷安市人民檢察院認為,周某某詐騙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按照刑法相關規(guī)定,應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法網(wǎng)恢恢疏而不漏,等待周某某的將是法律的制裁。在此,希望廣大市民提高警惕,謹防此類騙局;違法違規(guī)者能夠盡快收手,主動承擔相應責任,迷途知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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