遷安市人大常委會關(guān)于接受王建民同志辭去遷安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(wù)的決定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遷安信息港 2017-01-13 15:20:54
閱讀:2716(2017年1月10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通過)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第二十七條的規(guī)定和王建民同志的辭職請求,遷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五十次會議于2017年1月10日決定:接受王建民同志辭去遷安市人民法院院長職務(wù),報遷安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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