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有人對您的愛車做這樣的事情 馬上舉報他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遷安信息港 2016-12-17 10:54:51
閱讀:2132遷安信息港消息:街頭廣告泛濫,廣告形式也層出不窮,讓人不勝其煩。其中一種小廣告更是讓不少車主遭受經(jīng)濟損失。
有車一族李女士本想周末出去玩兒,不想?yún)s遇到了糟心事兒。“啟動車上了車之后,我本想打開車窗跟鄰居說句話,沒想到一開車窗,一張小廣告紙片就掉進車窗縫隙里面了”,李女士稱,因當時急于出門,她并未發(fā)現(xiàn)卡在車窗上的小廣告紙。眼看著小紙片掉進車窗縫隙,李女士束手無策,任憑怎么弄也沒有弄出來,“本來想著能關上車窗,沒有影響就算了,但是在那之后車窗升降時有雜音,而且不順暢,現(xiàn)在屢屢發(fā)生盜竊事件,車窗關不好,更容易招賊”,為了安全,李女士只能將車送到修理廠,為了取出卡片,花了李女士上百元。
“不僅有損市容市貌,增加環(huán)衛(wèi)負擔,還很可能給車主造成損失,這種行為讓人很氣憤,”李女士認為,這種宣傳方式不僅沒有得到宣傳效果,而且很容易引起市民反感。
據(jù)了解,根據(jù)2015年9月開始施行的新《廣告法》第43條規(guī)定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(jīng)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,不得向其住宅、交通工具等發(fā)送廣告,也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(fā)送廣告。違反該條規(guī)定的,有關部門可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在此,勸告各商家多采用利民、惠民,且更加有效的宣傳方式,切勿造成他人的困擾,以免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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