遷安多小區(qū)業(yè)主爆料:今年買房,卻被迫交前兩年的取暖費!
原創(chuàng) · 編輯:遷安信息港 2016-11-10 14:40:02
閱讀:2573
馬上要進入供暖期了,很多家庭已開始享受室內如春的溫度,但是今年在錦鴻嘉苑和香巴拉買樓的幾位業(yè)主,卻內心冰涼,“今年6月份買房,卻被要求交2014年和2015年的過熱費,憑什么?”
新房辦理停熱手續(xù),卻被收1006元過熱費
近日,錦鴻嘉苑的劉女士聯系到遷安信息港稱,她于今年6月份在錦鴻嘉苑售樓處購買一套毛坯房,10月21日至31日是熱力公司要求辦理暫不用熱申請的日子,10月27日,劉女士攜帶相關證件到熱力總公司服務大廳辦理停熱手續(xù)。

因今年供暖期遷安取消了過熱費,劉女士并未攜帶現金,結果出乎意料的事情發(fā)生了,收費員要求劉女士將2014年與2015年供暖期的過熱費共計1006元全部交齊,否則不予辦理停熱。
因劉女士當時著急辦理其他事情,與收費員溝通未果,無奈刷卡支付了2014年、2015年共計1006元的過熱費。

辦完事回家,劉女士越發(fā)覺得不對勁,“我是2016年6月份買的房子,憑什么要交2014年、2015年的過熱費,那時也不是我的房子??!”劉女士向熱力公司和售樓處反映,得到的回復并不滿意。
除了劉女士外,同住錦鴻嘉苑的張先生也向遷安信息港講述了同樣的遭遇,張先生也是于2016年在錦鴻嘉苑售樓處購買一套毛坯房,今年10月下旬去交2016年度取暖費時被告知需要補交兩年的過熱費,因張先生覺得此項收費不合理,便沒有交,從熱力公司回來之后,張先生便找到了售樓處,售樓處并未給出明確答復,只說:“保證解決”。
隨后,小編與錦鴻嘉苑售樓處取得聯系,工作人員稱經理不在,并以不便透露領導聯系方式為由,就此事未給出正面回應,稱會將小編反映的情況向領導反饋。
買新房被要求交前一年暖氣費
除了錦鴻嘉苑的劉女士和張先生外,香巴拉小區(qū)的陳女士遇到了更過分的事兒,陳女士于2016年4月29日在香巴拉家園售樓處購買一套毛坯房,交付首付款,于6月15日簽訂合同,之后又交了2萬余元的費用,其中包括2015年暖氣費2324.92元?!拔抑琅瘹馐召M不合理,但是當時的情況是不交費不給鑰匙,我被迫無奈才把暖氣費一起交了!”


在陳女士提供的資料中,可以清晰看到,在收據中明確注明“取暖費(2015年)”。
熱力公司:購房時需確定房子是否欠費,可與開發(fā)商及物業(yè)溝通協調
針對市民們反映的今年購房卻被要求支付前兩年取暖費用的問題,小編與遷安市住房與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建設局取得聯系,辦公室工作人員稱近期也接到過兩起居民反映的信息,建議小編向信訪部門反映,隨后,小編向信訪部門反映,信訪工作人員建議小編與熱力公司聯系。
?熱力公司工作人員稱,根據物權法的相關規(guī)定,在集中供暖的情況下,不得以冬季不在此住宅居住為由,不交納暖氣費用。工作人員稱,收取暖氣費時是針對房子而非產權是否變更。因此,提醒廣大市民朋友在購房時,一定要和開發(fā)商或物業(yè)確定房屋是否欠費,一旦發(fā)生欠費情況,業(yè)主需要和開發(fā)商或物業(yè)進行協商,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。
究竟前兩年的暖氣費是哪里欠下的?究竟這筆錢是否應該由業(yè)主承擔,究竟向熱力公司交過前兩年過熱費(取暖費)的業(yè)主應當如何維權?這一系列的問題如何解決,小編也不得而知,希望有關單位和部門能給出明確的答案。
遷安信息港原創(chuàng)資訊歡迎轉載,轉載敬請標明出處 爆料熱線:0315-5678114
0條評論

相關推薦
廣告推送




更多評論